需进行环境评估(环评)的企业,核心是按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》,结合项目性质、规模、生态敏感区关联度,分为编制报告书、报告表或填报登记表三类,无实体生产且不涉污染的通常豁免。以下按行业简述核心企业类型:
核心行业与企业类型
工业制造类
重污染高风险:石化、煤化工、农药、铬盐、氰化物生产,钢铁、水泥熟料、有色金属冶炼,化学制浆、印染、电镀、制革、焦化等,多需报告书。
一般制造:有电镀 / 喷漆 / 发酵工艺的机械、汽车、家具等,规模以上食品加工(发酵类),新增染色产能的纺织等,多需报告表;部分仅分装、不产污的可豁免。
资源开发与能源类
采掘业:煤炭、金属矿、油气开采(新区块 / 敏感区),需报告书;单独矿石破碎、集运等需报告表。
能源生产:火电、大型水电、核电站,5 万千瓦及以上陆上风电(敏感区),需报告书;燃气发电、小型风电等需报告表。
储运设施:长输油气管线、大型油库 / 气库、危险品仓储(敏感区 / 大容量),需报告书或报告表。
城建与环保设施类
生活垃圾焚烧发电、危险废物 / 医疗废物处置中心、规模以上污水处理厂,需报告书。
城市轨道交通、大型桥梁隧道、产业园区开发(规划环评),涉敏感区的房地产项目,需报告表或报告书。
农林牧渔与生态影响类
规模化养殖(生猪年出栏 5000 头及以上)、海水网箱养殖 1000 亩及以上,需报告书;涉敏感区的养殖需报告表。
水利枢纽、围填海、涉及敏感区的航道工程等,需报告书。
社会服务与其他类
500 张及以上床位医院、危险品运输枢纽、大型输变电工程(500 千伏及以上或涉敏感区),需报告书或报告表。
核技术利用、放射性污染治理项目,新建扩建均需严格环评。
豁免与简化情形
纯贸易、咨询、电商等无实体生产、无污染物排放的企业,通常无需环评。
设备更新不新增产能、污种类与排放量,且纳入排污许可的,部分可豁免。
部分小型项目(如小食品加工、普通维修)仅需在线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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